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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都希望有幸福快樂的生活,但幸福快樂的定義是什麼?
對每個人來說可能不大相同。心理學家發現最困難的是: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!
但最基本的最至少有養活自己的能力,進而發掘自己興趣之所在。
所以,先認識自己、接受自己,並堅信天我材必有用,努力工作、努力生活,想必和幸福的距離不會太遠。 
經常看到好多人,一邊做事一邊抱怨,或遇到挫折就懷疑自己是否有能力達成。
看見別人成功,就說別人運氣好,老天為什麼不祝福我呢?
甚至歸因於命運的造弄,而不檢討自己是否在追求的過程中有付出積極的作為?
先把責任往外推可能心裡會好過一點,但是沒有積極的作為,問題還是永遠無法解決。
也經常聽到「等我考上二技或插上好的大學,我才要努力……」或「如果我能夠…,我一定可以……!」
追求幸福,如果先自我限設,或找太多的理由,表示他並沒有意願、沒有條件去獲得他想要的!
一個具有高度成就動機的人,從下定決心開始就表現了全力以赴的誠意,非達目的絕不終止。
所以認識自己,發掘自己興趣所在,擇定目標後,一生為其努力不懈並浸淫其中,乃幸福之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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